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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龙城高级中学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的决定

【来源: | 作者:校安全办 | 发布日期:2014-09-17 | 点击数:次】

关于成立

龙城高级中学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的决定

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坚持一把手责任制和部门责任人问责制,进一步调整和完善我校安全工作管理体制,经校行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决定建立负责我校安全工作和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组,并明确专人负责。

组长:马锐雄,全面抓好综治安全工作。

副组长:程烂谟,负责日常安全工作;谢开碧,负责对外宣传、联络工作以及安全物资后勤保障;魏育栋,负责日常安全救护工作;邵红旗,负责日常教学安全工作。

组员:朱晓庆,杨宜春,陈丽,王光义,谢瑞,马建明

工作职责:

1.根据领导工作部署,组织实施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意见、制定安全工作计划、措施及各种规章制度。

2.开展和组织多种形式的安全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对师生的各种安全教育给予指导,包括人身、交通、用电、消防、饮食、体育活动、公共场所、劳动、课外活动、实验室安全等,增强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

3.加强学校安全方面各项管理,确保师生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4.定期开展学校安全检查工作,检查学校配备的安全设施,确保校舍、水、电、财产的安全。

5.落实校区安全值班工作,加强对各种执勤及巡逻人员的管理和检查,增强其工作责任心。

6.组织广大师生员工及家长签定各种安全责任书。

7.聘请有关人员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

8.与辖区有关部门取得联系,综合整治校园周边治安环境。

9.完成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计划、汇报、总结、调研执行、情况反映等专项材料。

10.接受并处理学校安全工作紧急情况信息。

11.做好安全工作总结。

具体分工如下:

(1)朱晓庆:安全办主任,具体指导检查落实各科室的安全工作;指导各处事对教职工及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普及教育。

(2)陈丽:负责宿舍区的安全工作,配合安全办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3)杨宜春:负责各功能场所的设备设施安全及医疗救护。

(4)王光义:负责学校课堂教学安全。

(5)谢瑞:具体负责后勤方面的安全工作,确保经费落实,器材落实。

龙城高级中学

2014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