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容仪表美是中学美育的重要内容,也是素质教育的内在要求。学校一向重视仪容仪表审美教育,为了强化教育效果,促进同学们树立正确的审美意识,特依据《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和学校的相关规定制定本仪容仪表规范,望同学们严格遵守,争做高素养的现代中国人。
一、头发
1、男生不蓄长发,不蓄怪发,不烫发,不染彩色头发。
具体要求:
前面:头发长度不超过眉毛。
侧面:不留鬓角,不长及耳朵。
后面:不超过后脑发际线。
2、女生不蓄怪发,不烫发,不染彩色头发,不披头散发。
二、服装
在学校以及学校组织的校外相关活动中必须按要求穿校服。
1、穿校服时,里面的衣服不露于校服之外。
2、校服上衣扣子应该扣至上面第二粒纽扣;拉链应拉至衬衣上面第三粒纽扣附近。
3、规范佩戴校牌。
4、不擅自改校服,尤其是不要将校裤改为紧腿裤、小脚裤。
三、其他
1、不佩戴耳环、项链、胸坠及戒指等饰物。除参加文艺演出等活动外,不得化妆。
2、不戴戒指、手镯及其他饰物。
3、不纹身。
4、不穿高跟鞋。
上述要求适用于学生在校期间以及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在校外延伸的范围之内。
龙城高级中学德育处
2006年3月
附:国家、学校有关文件关于仪容仪表的标准
一、《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教育部颁发)
第二条:穿戴整洁、朴素大方,不烫发,不染发,不化妆,不佩戴首饰,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穿高跟鞋。
第二十四条:生活节俭,不互相攀比,不乱花钱。
第二十五条:学会料理个人生活,自己的衣物用品收放整齐。
二、《龙城高级中学班级量化管理考核细则》关于仪容仪表的满分要求:
男生不蓄长发;男女生不蓄怪发,不染彩色头发;不戴首饰;按要求穿校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