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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城高级中学高一教学楼卫生间改造(小型工程)

【来源:本站原创 | 作者:总务处 | 发布日期:2014-08-08 | 点击数:次】

深圳市龙岗区龙城高级中学招标公告

招标工程名称:龙城高级中学高一教学楼卫生间改造(小型工程)

招 标 方 式:内部招标

工 程 类 型施工类装修装饰工程组

工 程 地 址:深圳市龙岗区黄阁路154号

建 设 单 位:深圳市龙岗区龙城高级中学

计划总投资:249980.64元

工程概况:本次招标内容:卫生间改造等。

计划开竣工日期:2014年8月15日 至2014年8月31日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2014年8月8日09:00时 至2014年8月13日17:30时

本工程采用龙岗区小型建设工程承包商预选库,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承包商预选库组别要求:施工类装修装饰工程组

定标方法:综合评标

评标定标时间:2014年8月14日

评标定标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高级中学四楼会议室

备注:请需要报名的投标单位持小型预选承包商中标通知书、公司资质证书及报价文件(含预算清单)、设计效果图等到深圳市龙岗区龙城高级中学总务处领取投标承诺书

联系电话:28938607 13760109111(谢老师)

投标承诺书

致招标人:深圳市龙岗区龙城高级中学

我方决定参加贵方的深圳市龙岗区龙城高级中学高一教学楼卫生间改造工程的投标,并完全接受贵方本工程招标公告中的所有内容。为此,我方作出如下承诺:

与招标人签订的施工合同将采用《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示范文本,并遵守以下条款:

(1)、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

(2)、本工程采用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是《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深圳市补充规范;标底是依据深圳市现行计价标准、按照推荐费率、使用2014年第02期《深圳建设工程价格信息》编制完成的。对于该期《价格信息》中没有的材料、设备,参考2013年第9期之后至本期的《价格信息》,采取就近参考的原则选择确定,仍没有的通过市场询价确定。

(3)、合同中的项目单价以本工程标底中各项目的综合单价下浮10%(提示:同第1条确定的下浮率)为准;工程量以工程结算时核实的工程量为准。对于暂定价材料和设备,施工过程中承包人要作好价格确认工作,结算时,按我方确认的价格对比标底下浮后的材料和设备价格计算补差,补差部分不再下浮。

(4)、施工中任何变更价款的确定均遵循上述各条款的规定。

(5)、我方同意接受贵方提出的本工程的中标249980.64元;并同意中标后按照贵方确定的原则以及《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与贵方签订固定单价的工程承包合同。

(6)、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20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本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的要求。(提示:“标准”是指国家、省、市及行业现行的有关工程建设技术标准,招标人应当在此列明。)

(7)、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派出合格的项目管理班子组织本工程的实施。

(8)、我方保证在收到贵方中标通知书2天内签订施工合同。

(9)、我方保证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和根据需要增加的工程项目,严格按照双方合同的有关规定计量和计价,并保证接受贵方要求完成变更或增加的所有工程内容。

(10)、我方若违反上述承诺之一的,愿承担一切责任并接受有关处罚一年内不参加贵方的所有工程。

附件: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承诺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承诺人(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