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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城高级中学重大考试教学成绩评价办法(试行)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日期:2015-11-05 | 点击数:次】

为完善学校教学质量评价体系,激发广大教师工作的积极性,提高教学的有效性和针对性,促进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特制订《龙城高级中学重大考试教学成绩评价办法》。

一、指导思想

围绕提高教学质量这一中心任务,以目标管理为核心,以岗位责任制为基础,以影响学校教学质量声誉的阶段性的重大考试成绩为依据,在学校《教学质量预警制度》的基础上,对与重大考试教学成绩相关的年级组、科组进行评价考核,形成较为规范有效、相对公平的激励机制,推进学校教学工作健康发展,实现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二、评价对象

突出团体评价,对与教学质量相关的以下两类责任实体,在重大考试后对教学成绩进行评价:

1、年级学科组教师团队(年级科组长为第一责任人)。

2、年级组教师团队(年级组长为第一责任人)。

三、评价的适用成绩

高一、高二年级教学质量评价适用的重大考试成绩为区统考成绩,高三为学期末阶段的联考及高考成绩。

四、评价办法

(一)年级学科组教师团队教学成绩评价

1、以学科平均分区内领先程度评价依据之一,比重3分。以各学科平均分领先区第二名学校的倍率(X)计算得分:

X ≥1.20: 得3分;

1.15≤X<1.20: 得2.5分;

1.10≤X<1.15: 得2分;

1.05≤X<1.10: 得1.5分;

1.00<X<1.05: 得1分;

X≤1.00: 得0分。

2、以学科全区单科前端名次占有率为评价依据之二,比重3分。未分文理科年级组各学科以全区单科前300名占有率(Y)计算得分;分文理科年级组各学科:理科组各学科以全区单科前250名占有率(Y)计算得分,文科年级组各学科以全区单科前100名占有率(Y)计算得分:

Y ≥65%: 得3分;

60%≤Y<65%: 得2分;

55%<Y<60%: 得1分;

Y≤55%: 得0分。

3、以学科全区单科前十名占有率为评价依据之三,比重3分。以各学科全区前十名占有率(Z)计算得分:

Z ≥70%: 得3分;

65%≤Z<70%: 得2分;

60%≤Z<65%: 得1分;

Z<60%: 得0分。

4、以学科全区单科第一名为评价依据之四,比重1分。以各学科是否获得全区单科第一名(T)计算得分:

T=True(获得全区单科第一名):得1分:

T=Fault(未获得全区单科第一名):得0分。

5、评价办法:以上四项满分值为10分,计算各学科各项得分之和(总分=X+Y+Z+T)。总分超过8分(含等于)的科组,评为科组教学质量优秀奖,相应科组长获质量管理优秀奖;总分超过6分(含等于)的科组,评为科组教学质量优胜奖,相应科组长获质量管理优胜奖。

6奖惩办法:

拟采取结果通报、与评优评先挂钩及按比例倾斜、表彰、奖励活动经费或管理奖金等方式。

(二)年级组教师团队教学成绩评价

1、以年级组总平均分区内领先程度评价依据之一,比重3分。以年级组总平均分领先区第二名学校的倍率(X)计算得分:

X ≥1.20: 得3分;

1.15≤X<1.20: 得2.5分;

1.10≤X<1.15: 得2.0分;

1.05≤X<1.10: 得1.5分;

1.00<X<1.05: 得1.0分;

X≤1.00: 得0分。

2、以年级组全区总分前端名次占有率和保持率为评价依据之二,比重3分。未分文理科年级组以全区总分前300名占有率(Y)和保持率(Z)计算得分,分文理科年级组:理科组以全区总分前250名占有率(Y)和保持率(Z)计算得分,文科组以全区总分前100名占有率(Y)和保持率(Z)计算得分:

占有率(Y):Y ≥65%: 得1.5分;

60%≤Y<65%: 得1.0分;

55%≤Y<60%: 得0.5分;

Y<55%: 得0分。

保持率(Z):Z >100%: 得1.5分;

95%<Z≤100%: 得1.0分;

90%<Z≤95%: 得0.5分;

Z≤90%: 得0分。

3、以年级组全区总分尖端名次占有率(R)和保持率(S)为评价依据之三,比重3分。以年级组全区总分前十名占有率(R)和保持率(S)计算得分:

占有率(Y):R ≥65%: 得1.5分;

60%≤R<65%: 得1.0分;

55%≤R<60%: 得0.5分;

Y<55%: 得0分。

保持率(Z):S≥120%: 得1.5分;

110%≤S<120%: 得1.0分;

100%≤S<110%: 得0.5分;

S<100%: 得0分。

4、以总分全区第一名为评价依据之四,比重1分。以年级组是否获得全区总分第一名(T)计算得分:

T=True(获得全区总分第一名):得1分:

T=Fault(未获得全区总分第一名):得0分。

5、评价办法:以上四项满分值为10分,计算各年级组各项得分之和(总分=X+Y+Z+R+S+T),总分超过8分(含等于),评为年级组教学质量优秀奖,年级组长获质量管理优秀奖;总分超过6分(含等于),评为年级组教学质量优胜奖,年级组长获质量管理优胜奖。

6、奖惩办法:

拟采取结果通报、与评优评先挂钩及按比例倾斜、表彰、奖励活动经费或管理奖金等方式。

此办法从二○一一年 月 日起试行,此解释权归学校校长办公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