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学质量预警的目的
为及时发现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进行干预整改,将影响减到最低水平,保证教学质量稳步提高。
二、教学质量预警的对象
对以下四类对象的教学成绩实施预警:科任教师个体(Ⅰ类);班级教师团队(Ⅱ类);学科组教师团队(Ⅲ类);年级组教师团队(ⅳ类)。其中班级教师团队以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学科组教师团队以备课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年级组团队以年级组长为第一责任人。
三、教学质量预警的时间
每学期期中、期末考试后,依教学成绩情况启动预警程序;高三在每次联考后启动。
四、教学质量预警的条件
分析以上四类预警对象在期中、期末考试(高三联考)的成绩情况,观察相应指标:
1、对科任教师个体(Ⅰ类)对象:看“均分”指标,出现理科科目平均分低于同层班级均分的平均值,且差距超过试卷总分值5%(含5%)、文科科目均分低于同类班级均分的平均值且差距超过试卷总分值4%(含4%),则视为该班该科成绩出现异常,即时启动预警程序,对该班该科科任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预警。
2、对班级教师团队(Ⅱ类)对象:看“班级总均分”和“全区前十名保持率”(针对第一层次班级)两项指标。出现理科班级总均分低于同层班级总均分的平均值且差距超过10分,文科班班级总均分低于同层班级总均分的平均值且差距超过8分,则视为该班成绩出现异常,即时启动预警程序,对该班教师团队的教学及管理工作进行预警。未分文理科的班级以理科班标准执行。第一层次班级同时看“全区前十名保持率”,若出现全区前十名保持率低于100%,则亦对该班教学工作启动预警程序。
3、对学科组教师团队(Ⅲ类)对象:看“平均分区内排名”和“全区前300名占有率”两项指标。若学科平均分区内排名低于第一名或全区前300名占有率低于55%,则视为该学科成绩出现异常,即时启动预警程序,对该学科组的教学工作进行预警。
4、对年级组教师团队(ⅳ类)对象:看“全区总分第一名”、“全区总分前十名保持率”、“全区总分前300名占有率”三项指标。若年级总分第一名成绩低于区内其它学校相应年级总分最高分、全区总分前十名保持率低于100%、全区总分前300名占有率低于65%,出现以上三项其中一项,则视为该年级成绩出现异常,即时启动预警程序,对该年级的教学工作进行预警。
五、教学质量预警的程序
1、进行考试成绩分析,公示成绩数据及符合预警条件的责任对象;
2、相关责任对象进行自我分析,查找造成成绩异常的原因,并制定相关针对性的具体整改措施,以报告的形式提交年级领导小组和教学处;
3、以年级领导小组为核心,整合教研组长、科组长、相关骨干教师,组成各年级教学质量督导小组;
4、教学质量督导小组对出现问题的以上四类对象分别实施跟踪督导。主要的督导方式有:定期检查教学常规落实情况、每周跟踪听课、跟踪班科联系会和集体备课活动以及其它形式的戒勉措施。
六、本制度自2010年11月1日起试行,未尽事宜,由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