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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城高级中学安全管理制度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日期:2014-10-08 | 点击数:次】

一、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为保证学校各项教学活动安全有序地开展,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国家(校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安全第一、防范为主”的原则,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部门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岗位安全责任制,并落实责任追究制。

2.建立健全领导带班、教师值周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3、各部门、科室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并积极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学校每学期对规章制度和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评估。

4.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整改要立即封闭,并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市(区)教育主管部门。

5、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消防、电气设备(线路)、危险设施或危险场所基建等设施

详见附加1

附加1安全管理制度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