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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城高级中学学生助学资助申请指南

【来源:本站原创 | 作者:德育处 | 发布日期:2015-09-01 | 点击数:次】

龙城高级中学学生助学资助申请指南

亲爱的同学及家长:

贫困生助学资助工作,对于我校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和作用。每年学校都会收到来自民政部门、教育部门、团委、企业、爱心团体等校外的资助活动以及学校内部组织的多项资助活动。为了进一步规范贫困生的资助工作,深圳市教育局成立了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设立了深圳学生资助网(网址http://saa.sz.edu.cn)。现在所有的贫困学生资助均要通过资助系统进行网络化管理。为帮助您和孩子顺利申请助学金,现将我校贫困生资助活动的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贫困生申报程序

班主任积极动员贫困学生申报资助→学生同意申报资助→学生到德育处领取并填写申报表→无证件学生到相关部门盖章确认→学生将申报表、身份证、户口本、低保等证件复印件交德育处→完成申报,等待资助审核→学校根据资助所需条件初步核准资助→学校将申请资助学生资料录入资助系统,建立我校贫困生档案→学校确定受资助学生名单并上报区教育局→区教育局网上复审→深圳市学生资助中心网上终审→学生等待资助金到位→资助金通过中国银行学生资助卡发放给学生

二、 贫困生资助审核原则

我校贫困生资助的审核原则有以下两个:

(1) 凡是名额不限的资助,学校将根据文件要求的条件,符合条件的学生有多少报多少;

(2) 凡是名额受限的资助,学校将根据文件要求的条件,对符合条件的学生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班主任推荐、级组推荐、学校审核的程序,最后确定受助学生。

三、 贫困生申报时间

(1) 特困生:即持有低保证、低保边缘证、残疾证的学生。申报截止时间为每学期开学后的两周内申报。秋季学期全部申报学生均需提供证件原件由学校核实,春季学期仅申报新增加的特困生。

(2) 其他贫困学生:指没有以上贫困证明的学生。申报截止时间每学期开学以后的两周内。有时间限制的贫困证明,需要每年9月到社区及街道办盖章。

四、 贫困生申报需提供的资料

深圳市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有关内容必须完整填写);户口簿复印件(户口簿首页、学生名字页)(验原件);学生身份证复印件(含临时身份证)(验原件);各类贫困证明(证件类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证明类材料留原件)。

五、 贫困生申报地点

请需要申报助学资助的同学到教师办公楼602室,找童老师领取申报表。

咨询电话:28938615。

龙城高级中学

201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