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私学师培的特点
1.自主性。私立学校对教师管理有相应的自主权,同样在教师培训的形式、人员、时间安排、资金投入等问题上政府部门可依法督导,而无权强加行政命令。
2.实效性。不论是私立学校的校方还是教师都希望教学质量的提高近期可见,对培训内容热衷于短线的,结合实践的,即学即用的。
3.主动性与被动性相伴。私学教师不同于公立学校的教师,他们总有危机感或总不满目前的处境,尤其是年轻教师对于校外学历进修非常主动;而在校内却不愿暴露问题,校内研讨难于开展。
二、私学师培的措施与构想
1.依法规定教师任职标准,使在职进修成为私学教师必须。我国从1995年开始实施教师许可证制度。目前,许可证的获得仅以已有的学历为依据,而且没有规定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事实上,这一制度目前尚缺乏对使用教师实质的制约力度,甚至有些私立学校的教师是否持有教师许可证也无人问津。这一现状必须得到改善,应把私立学校教师标准纳入到整个社会教师资格管理系统中去,使在职进修成为社会上每一位教师的职业之需。
2.完善政府调控职能,加强督导。在教育行政部门确立责、权清晰的宏观管理机构,确定私立学校教师在职进修的投资渠道和时间规定。在日本、法国这些教育体制中央集权或半集权的国家里,一般由国家对私立学校的教师进修,提高承担经济上的责任和义务。在我国,即使目前行政部门无力包办这笔费用,也应依法规定教师进修经费的责任比例,在进修时间上予以明文保障,对因进修引发的劳资纠纷予以调解,并定期督导、审查私立学校教师资格,备案管理。
3.改革教师进修机构的研培模式,提高效率。我国的教师进修机构目前存在着教育思想陈旧、内容老化、形式呆板单一等问题。无法适应时代之需,不能解决基础教育一线教师的实际问题。而改革旧的培训模式,使私学教师乐于参与培训,踊跃接受培训,对于提高我国教师整体素质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