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办、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为落实《关于提升中小学校长课程领导力的指导意见》(深龙教
〔2014〕1 号)文件精神,更好地鼓励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开发、实
施校本课程,引领我区中小学(幼儿园)课程建设走向规范化、科学化
和特色化,形成一批优质校本课程资源,促进学校(幼儿园)特色建设
和品质提升,全面提高我区中小学生综合素养,经研究,决定开展龙岗
区第四批校本课程申报暨首批精品校本课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
知如下:
一、第四批校本课程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
1. 《课程纲要》(附件 1);
2. 《课程说明》(附件 2);
3. 《校本课程开设申报与审定表》(附件 3);
4. 《校本课程年度开设与选修情况统计表》(附件 4);
5. 校本教材。
注意:第 1、第 2 和第 3 项材料需提供一式 5 份纸质稿,并按顺序
装订;第 4 项材料由学校汇总后提供 1 份纸质稿。第 5 项如果已出版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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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则提供教材一套;如尚未出版,则提供打印稿 1 份。同时,所有材
料均需提供电子稿 1 份(第 5 项提供电子稿确有困难的,可暂缓提供)。
(二)申报时间
2014 年 9 月 9 日至 9 月 30 日。
(三)申报方式
1. 街道学校由教办收齐后统一报送,区直属学校直接报送至区教育
局教研室。
2.申报材料纸质稿交至龙岗区教育局教研室608 蒋小平老师处,电
子稿发送至89551939@163.com。
二、首批精品校本课程申报要求
(一)申报对象
第 1—3 批审定通过的校本课程
要求:课程开设满一个学期;选修人数原则上每学期应达 25 人以上。
(二)申报时间
2014 年 9 月 9 日至 9 月 30 日。
(三)申报材料
1.《龙岗区首批中小学(幼儿园)精品校本课程申报表》(附件 5);
2.校本教材 1 套(评选及展览用);
3.课程开设所取得的成果证明材料。
注意:参与申报首批精品校本课程的单位,在上报材料时,将此处
第 1 项、第 3 项材料装订在一处,提供一式 5 份纸质稿。同时,报送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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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稿 1 份。
(四)申报方式
1. 街道学校由教办收齐后统一报送,区直属学校直接报送至区教育
局教研室。
2.申报材料纸质稿交至区教育局教研室 608 蒋小平老师处,电子稿
发送至89551939@163.com。
联系人:蒋小平(联系电话 89553226,13590329727)
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
二○一四年九月五日
相关附件:
附件 1:《课程纲要》
附件 2:《课程说明》
附件 3:《校本课程开设申报与审定表》
附件 4:《校本课程年度开设与选修情况统计表》
附件 5:《龙岗区首批中小学(幼儿园)精品校本课程申报表》
附件 6: 龙岗区第 1—3 批审定通过的校本课程
具体文件请查阅:http://lgjy.szlg.edu.cn/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22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