寝室是寄宿制学校学生生活的重要活动场所,也是素质教育的主阵地之一。一个充满健康向上的学习和生活气息的寝室,将会使人健康成长。寝室长作为寝室的负责同学,要带领寝室成员努力创建“文明寝室”,把寝室营造成一个团结友爱、积极向上的小集体。寝室长必须履行以下职责:
1、 寝室长对工作应认真负责,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
2、 督促寝室成员严格遵守学校作息制度和校纪校规,按时起床,准时出操,准时熄灯入睡,不在上课期间随意进入寝室。
3、 做好寝室成员的值日安排,督促他们自觉搞好内务卫生。
4、 注意寝室成员的思想状况,带动大家互相帮助,互相关心,提倡健康的思想交流,反对闲谈不健康、低级、庸俗的话题,及时向班主任汇报寝室同学的思想状况。
5、 督促寝室成员爱护学校公物,不在室内(包括走廊内)打球。
6、 督促寝室成员按学校规定的床铺号就寝,不私自换寝室和床铺。
7、 督促寝室成员安全用电,不带家电到校使用,不私自接拖线板,正确使用空调,离开寝室随手关灯、关门,节约用电、用水。
8、 制止寝室成员在寝室内赌博,传阅不健康书刊,玩不正当游戏。
9、 督促寝室成员合理安排冲凉时间,及时清洗衣服,做好个人卫生工作。
10、 督促寝室成员保管好贵重物品与现金,提高自我防范意识。
11、 寝室长每天要清楚本宿舍同学的出勤情况,对有事情请假回家或外出未归的同学,要在熄灯前及时汇报给宿舍管理老师。
12、 寝室长要注意事故隐患及事故苗头,发现问题及时向宿舍管理老师报告。
龙城高级中学住校部
2006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