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所寄宿制高级中学, 为维护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形成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培养讲文明、爱集体、守纪律、能吃苦的优良品质, 特制定本公约 。
1.宿舍长全面负责寝室的各项管理工作,努力争创文明寝室。
2.全体住宿生应自觉遵守本公约,尊重管理教师和管理人员的指导和劳动,积极配合学生宿舍管理部、宿舍长的工作,文明住宿。
3.宿舍管理处排定寝室后,个人不准擅自调动,床铺、桌柜等必须指定编号使用。
4.爱护公共财物和公共设施,节约用水、用电,不将饭菜带入宿舍楼。
5.保证安全,不在寝室内外私拉电线,不得使用台灯、电炉、电吹风等私自带进的电器设备,不使用明火。
6.不在宿舍区的空地、走廊、寝室内进行球类活动、棋牌类活动及玩游戏机。
7.上课、晚修期间,不准私自回寝室,特殊情况需经班主任或值班老师书面同意。
8.严格遵守作息制度,晚上熄灯后要安静入睡,禁止讲话,禁止作其他事情。
9.寝室钥匙不得私配或转借他人,如遗失及时向管理教师汇报并赔偿。
10.每个寝室需制定卫生值日表,按宿舍规定要求,完成寝室内外清洁卫生。
11.自觉养成文明习惯,不得往窗外或走廊扔任何杂物、泼水,不随地吐痰,并及时清除垃圾至垃圾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