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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工作制度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日期:2015-11-13 | 点击数:次】

学生会工作制度

学生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在维护国家和学校的整体利益的同时,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协助学校创造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环境,倡导和组织同学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开展丰富多彩的有益的活动,并加强同兄弟学校学生及学生组织的联系与合作。

1、学生会每周举行一次工作例会,会议由主席或指导老师主持。会议要有明确的议题,会前要进行必要的准备,讲究务实,不走形式。不准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有事向主席请假。

2、每周一至周四下午为学生会正常工作时间,在此期间安排学生会干部值班,处理当天工作及事务。值班时要保证时间准时,不早退。

3、各部门在每学期开学时制定本学期的工作计划,并及时上交学生会办公室,以便学生会制定整体的年度工作计划。期末各部门要进行工作总结,一些大型活动结束后,主要负责人也要进行工作总结,并交送学生会办公室存档。

4、资料按部门存档,以便记录各部门工作情况以及考核各部门活动结果。

5、对违反工作制度,无视组织纪律,影响学生会形象者,将视情节给予处分,直至辞退。

6、根据有关评定、考核情况,民主产生“优秀学生会干部”和“优秀学生会成员”。

7、正常工作时间内,非学生会成员无事不得在学生会办公室逗留,办公室内要保持良好的工作和学习秩序,不得作为娱乐场所。

8、活动要求:

小型活动:一周前交策划书,电子版;结束后二天内填写活动总结表,交通讯稿。

大型活动:两周前交策划书(便于计划的修改完善及经费预算的审核),活动结束后三天内填写活动总结表,交通讯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