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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城高级中学班级心理委员工作职责

【来源:本站原创 | 作者:马菁 | 发布日期:2014-10-22 | 点击数:次】

心理委员是班级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学生干部,职责为:

1、积极宣传心理健康知识,协助老师在班上开展一些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并作好相应的记录和总结;

2、准时参加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定期召开的心理委员例会,并及时准确地向全班同学传达有关会议精神;

3、对心理有困惑的同学能做到及时发现、主动沟通、耐心开导,帮助其走出困境;

4、发现心理上有严重问题的同学,要在第一时间给予关注,并向学校心理老师提供书面报告,以便作出及时有效的应对措施;

5、及时做好班级心理健康信息的监测工作。每两周向心理咨询工作站提交书面的心理健康信息监测表;当本班同学中出现下列心理危机突发事件,应准确、迅速、及时地上报给学校心理老师:

(1)患有严重心理疾病的学生;

(2)有自杀未遂史或家族中有自杀者的学生;

(3)身体患有严重疾病、个人很痛苦、治疗周期长的学生;

(4)学习压力大,学习困难而出现心理异常的学生;

(5)个人感情受挫后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6)人际关系失调后出现心理异常的学生;

(7)性格过于内向、孤僻,缺乏社会支持的学生;

(8)严重环境适应不良导致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9)家庭贫困,负担重、深感自卑的学生;

(10)由于身边的同学出现个体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产生恐惧、担心、焦虑、困扰的学生。

6、充分尊重每位同学的隐私,为每位同学严守秘密;

7、积极参加学校的心理培训,不断充实提高自己的心理学知识,以提升自己的服务水平;

8、积极配合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开展的工作;完成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安排的其他必需的工作任务。

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

2011年10月制

2013年10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