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保护的含义
学校是专门的教育机构。学校保护也是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阵地。学校对未成年人的培养、教育起着重要作用。中小学生有9年或12年的时间在学校学习和生活,这是未成年人成长的重要时期。学校的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对未成年学生的培养教育,负有重大的责任。
学校保护,就是《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关于学校、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对于培养未成年学生成为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方面责任的规定。
学校保护的内容
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的学校保护主要包括:
一、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
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对未成年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这是学校保护的首要任务。并对未成年学生进行社会生活指导、青春期教育,必须关心爱护全体学生。
二、保护未成年学生的合法权益
保护未成年学生的合法权益,是学校保护的一项基本任务。
1、保护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
2、尊重未成年学生的人格尊严
人格尊严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均不得侵犯。在学校生活中,教师要平等地对待每个学生,尊重每个学生,在师生之间建立民主、平等、亲密的师生关系。
3、保护未成年学生的人生安全和健康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