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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2015年深圳市“美德少年”评选活动通知

【来源:转发 | 作者:李银 | 发布日期:2015-10-10 | 点击数:次】

转发2015年深圳市“美德少年”评选活动通知

各中小学:

现将《2015年深圳市“美德少年”评选活动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校实际,认真遴选符合条件的青少年报名参评。

联系人:陈章鹏、方嘉霓 联系电话:89553515

附:2015年深圳市“美德少年”评选活动通知

龙岗区教育局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2015年10月8日

附件:2015年深圳市“美德少年”评选活动通知

为贯彻落实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中央文明办等部委《关于运用重要时间节点深化“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通知》要求,推进未成年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在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关工委、团市委、市妇联的指导支持下,由深圳青少年报社牵头组织开展2015年深圳市“美德少年”评选活动,该活动旨在通过评选一批彰显深圳精神文明特质及现代青少年气质的“美德少年”,树立我市优秀少年儿童典型,全面展示新时期我市广大未成年人“勤奋学习、快乐生活、全面发展”的精神风貌,教育引导广大未成年人传承文明,弘扬美德。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深圳青少年报社

协办单位:深圳报业集团、深圳广电集团

指导单位:深圳市文明办、深圳市教育局、深圳市关工委、共青团深圳市委员会

二、活动时间

2015年4月至12月

三、评选范围

凡年龄在6—17周岁的深圳市常住未成年人(含户籍和非户籍),均可参加评选。

四、评选标准

“美德少年”根据其事迹类型分为阳光才艺、助人为乐、自强自立、勤学创新、尊师孝亲等五类,具体标准是:

1.“阳光才艺”美德少年:热爱生活、积极乐观,兴趣广泛,特色鲜明,有一项或多项艺术特长。

2.“助人为乐”美德少年:乐于帮助他人,为他人排忧解难,拾金不昧、见义勇为,积极参加各类公益慈善和志愿服务活动,服务社会,奉献他人。

3.“自强自立”美德少年:生活独立意识和自理能力强,勇于承担责任,坚强面对困难与挫折,积极进取、乐观向上、吃苦耐劳、自强不息。

4.“勤学创新”美德少年:热爱学习、勤于思考,富有探索精神和创新意识,在课业学习、社会实践等方面有创新思路和成果。

5. “尊师孝亲”美德少年:尊敬师长,孝敬父母,真诚对待身边亲友。在家里主动分担家务,照顾家人;在学校尊师守纪、热爱集体,积极担当老师的好帮手、同学的好朋友。

凡在上述某个方面事迹突出、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未成年人均可推荐。

五、参与方式

面向全市开展“美德少年”推荐工作,可由家长及老师推荐,也可由学校及社区推荐。每位推荐人选分别填写《2015年“美德少年”推荐申请表》,请从“美德少年”QQ群(385438620)共享文件夹下载并填写相关申报表格,于10月16日前报送至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电子版资料发送至活动邮箱。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商报路商报大院附楼5楼东;联系人:黄文婷;电话:83519510;活动邮箱:szmdsnpx@163.com

五、评选表彰

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学者对各校推荐的材料进行初评、复评及终评,确定10名“美德少年”,在深圳青少年报社各报刊杂志、深圳文明网及本市其他主要新闻媒体上进行报道,颁发证书和奖品。

附件:2015年深圳市“美德少年”推荐申请表

深圳青少年报社

2015年4月6日

2015年深圳市“美德少年”推荐申请表

参评“美德少年”类型: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

民族

出生年月

二寸免冠照片

学校班级

班主任姓名及电话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事迹简介

(300字)

另附1500字左右事迹材料。

曾获

主要荣誉

所在学校

推荐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评选活动组委会

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