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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升旗仪式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 作者:李银 | 发布日期:2015-08-30 | 点击数:次】

各级组、班级:

每周举行一次升旗仪式,是《国旗法》的具体规定,是学校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纪律教育的一种很好形式,加强对学生升旗仪式规范的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集体活动纪律意识,根本目的在于让学生铭记虔诚地参加升旗仪式就是爱国的最基本表现。

新学期伊始,为给学生营造一个良好的教育气氛,现将新学期升旗仪式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请各位年级组长、班主任认真执行。

一、仪容仪表要求

1、班主任:为给学生做出表率,本学期升旗仪式全体班主任必须按照学校要求,穿学校新发的校服,气温低时着西服,天热时着衬衣。

2、学生:学生必须着深圳市统一的学生校服,并根据天气,自行决定穿短袖或者加穿外套,但不得穿短裤,一个班级校服要一致。升旗仪式时不能穿本班的班服。学生到校后班主任要认真检查学生的头发,如发现染发及怪发的学生,要立即要求学生回家整改。

二、集合时间要求

本学期的第一次升旗仪式请班主任督促本班全体学生务必于9月1日(周二)上午7点40分之前到达操场,站在指定的位置上,尽量做到快、静、齐。学生不得携带书包、书籍、资料等到操场,列队后要迅速站好,不要说话。7点45分体育科组派人开始整队,7点50分准时开始升旗。

三、升旗过程要求

1、 站姿良好:挺胸抬头,精神面貌好;不得将手插入衣服口袋,不得缩头缩脑及低头,站姿不得歪歪斜斜;女生不得玩弄自己的头发。

2、 高唱国歌校歌:班主任要着重要求学生高唱国歌校歌。

3、 认真听讲:学生在升旗过程中要认真听讲,不得讲话、看资料、看书,左顾右盼,做与升旗无关的事情。

4、 量化考核标准:每发现一名学生不穿校服、讲话、看资料、看书扣0.25分;迟到扣0.5分,无故退场扣1分。如轻微不适,可就地坐下,不得出现走着甚至跑步去医务室。

特别提示:从第二周升旗仪式开始,升旗结束后,请各班学生迅速回到本班教室,由班主任老师组织晨会课,打开多媒体收看校园电视台为同学们播放的新闻。

德育处 2015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