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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城高级中学第十一届体育艺术节精神文明奖评比方案

【来源:本站原创 | 作者:李银 | 发布日期:2014-12-28 | 点击数:次】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文明校园的建设,保障体艺节的顺利进行,努力营造安全、文明、积极向上、全员参与的体艺节氛围,学校决定在体艺节期间开展“精神文明奖”评比活动。具体评选条件和办法如下:

一、评比项目及分值

本次评比规则分为观看学校文艺晚会秩序、学生班级联欢晚会秩序、体艺节比赛秩序三个部分,每部分分值10分,附加分2分,总共32分。

二、评比细则

(一)体艺节晚会秩序:(共10分)

1、准时入场,不迟到早退,退场时有序离开,服从指挥,不推搡拥挤。(6分)

2、做文明观众,观看表演期间不随意走动;不随意喧哗打闹,不乱丢垃圾,不堵占通道。(2分)

3、有序搬走桌椅,表演结束后及时清理场地垃圾。(2分)

(二)班级联欢晚会秩序(共10)

1、晚会热闹有序,不进行有安全隐患的游戏,不在楼道内打闹、追逐嬉戏。(5分)

2、晚上21:30必须结束晚会,21:50必须回到宿舍。(5分)

(三)体艺节比赛秩序12分,附加分2)

【文明观众】(4)

1、运动会期间,每个学生都必须自始自终参加,不得随意缺勤,否则按旷课论处。

2、不准乱跑乱窜,不准起哄、打闹、扰乱运动会秩序、影响运动员比赛和其他同学观看,服从纪检人员安排,不得辱骂纪检人员,出现纠纷服从老师调解;

3、禁止班级之间、同学之间相互指责、争吵、辱骂、打架等现象发生;

4、维护好本班场地卫生,把垃圾放入指定垃圾箱内。

5、在爱心市场购买时做文明顾客,售卖不搞欺诈行为,不得售卖熟食。

【文明运动员】(3分)

1、服从裁判裁决,服从纪检人员安排,不论何人不得与裁判争吵;

2、不得冒名顶替他人比赛,不得陪跑、领跑、否则取消资格;

【宣传报道】(3分)各班学生积极撰写新闻稿件,大力弘扬体育精神

【义工服务】附加分(2分)

对能够积极参加义工服务(维持场地安全、搬运器材、帮助计分、参加升旗、礼仪及广播服务的学生)给予加分奖励,所加分值累计在班级运动会精神文明量化评比中。

有以下情况者取消参评资格:

1、班级运动员有弄虚作假行为。

2、班级出现严重违纪、严重追逐打闹等不安全行为。

3、班级出现重大安全事故。

总之,各班要本着“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原则积极参加运动会,做到:文明参赛,尊重裁判,赛出风格,赛出水平,保证体育艺术节顺利进行。

龙城高级中学德育处、团委

2014.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