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龙城高级中学2020年
一类自主招生简章
一、 组织机构
龙城高级中学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二、学校基本情况及办学特色
龙城高级中学是龙岗区区属公办重点高中,首批广东省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占地面积15.8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7.9万平方米,办学规模为60个班,有专任教师288人,学生3000人左右。
学校以“崇真尚本,追求进步”为核心理念,以“做高素养的现代中国人”为育人目标,以“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科学精神;拒绝平庸、追求卓越的拼搏精神;互相欣赏、携手共进的团队精神”为学校精神,旨在创办“高质量、现代化、特色明、国际性”的全国知名学校。
学校连续14年获得深圳市高考工作“卓越奖”,曾荣获“全国学校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全国科学教育试验基地”“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广东省新课程改革样本学校”“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状(2018年)”等荣誉。
三、自主招生类型 、招生计划、招生范围
1.招生类型:招收具有拔尖创新潜质或认同并符合学校办学特色发展要求的学生。
2.招生计划:
招生类型 |
中考成绩线 |
合计 |
2019年 分数线 |
2020年 控制线 |
第 一 类 |
82人(其中D类23人) |
409 |
390 |
3.招生范围:深圳市ACD类初三应届毕业生。
四、报名条件、报名方式
1.报名条件:符合深圳市中考划线录取资格,认同龙城高级中学“培养高素养的现代中国人”的育人目标,在初中阶段综合素质优秀,学科特长突出或具有拔尖创新潜质,具有远大志向和社会责任感的ACD类2020届初中毕业生均可报名申请。
2.报名方式:考生统一在市招考网普通高中一类自主招生管理平台(www.szzk.edu.cn/zzzs/)上报名。
五、招生流程
1.网上报名
时间:7月12日-16日,考生通过普通高中一类自主招生管理平台(www.szzk.edu.cn/zzzs/)填写个人资料进行报名,并上传个人电子版证明资料(仅可报1所学校)。
考生或学校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并符合我校招生条件,如发现弄虚作假,则取消考生入学资格。
2.综合能力考核资格审核
7月17日-20日,由我校组织相关人员审核所有报名学生的材料,根据录取人数与考生人数1:3的规定,我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照我校选拔标准和申报学生的综合材料确定参加自招考核学生,人数为246人。
3.综合能力考核名单公布
7月21日后,考生可登录自主招生平台查询资格审核结果。入围考生名单在深圳招考网和龙城高级中学网站公示5天。
4.综合能力考核
7月26日,我校组织自主招生面试。我校自主招生评审小组对246名入围自招的考生进行自主能力、学习能力、思维品质等多方面的考核,择优录取。
5.拟录取名单确认及公示
中考成绩公布后,我校将考生中考成绩和学校综合能力考核成绩统一折算为百分制,按照中考成绩占60%、学校综合能力考核成绩占40%的权重比例合成总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总分相同的,先按学校综合能力考核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再按中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学校对拟录取名单进行集体研究,形成书面会议纪要留存备查。拟录取名单确定后须在深圳招考网和学校网站公示5天,确认无异议后在自主招生平台上录入。
6.正式录取
自主招生录取安排在提前批录取前进行。市招考办对学校提交的拟录取名单审核通过后予以录取,被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统一划线录取。
六、考生需提交的报名材料
1.报名材料:学籍证明材料(由初中学校教务处开具);初三第一学期期中、期末成绩,初三第二学期大型模拟考试成绩(由初中学校教务处开具);综合荣誉证书、学业获奖证书、教育部门组织的竞赛成绩证书、论文、发明创造获奖证书等能证明自身创新能力、学科特长、综合素质的证明材料。
七、综合能力考核选拔标准
1.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社会责任感。
2.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或创新潜质。
3.学科特长突出,具有出色的学术潜质和思维品质。
4.有较强的协调能力、领导能力。
八、咨询及投诉处理机制
1.监督机制
为保障此项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我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监督小组、评审小组:
①由校党委代表、校纪委代表、教师代表组成自主招生监督小组,对自主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②由学校指定的自主招生评审小组,对入围自招的考生进行考核并提供拟录取名单。
2.咨询与投诉
2020年普通高中学校一类自主招生监督举报信息
监督电话:82661331 82181999
电子邮箱:szzb-zk@sz.edu.cn
龙城高级中学咨询电话:28938617 28938809
龙城高级中学网址:http://www.szlgedu.org.cn/szlcgjzx/
龙城高级中学监督投诉电话:28689039 28938597
龙城高级中学传真:28938809 29838597
龙城高级中学自主招生投诉电子信箱:szlcgjzx@lg.gov.cn
3.本《简章》由龙城高级中学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考生申请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如果考生的申请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的内容,一经发现,取消自主招生资格;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已经入学的,按教育局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深圳市龙城高级中学
2020年7月10日